【摘要】右視圖和左視圖對稱,省略左視圖。【專利類型】外觀設計【申請人】上海千兆商務咨詢有限公司【申請人類型】企業【申請人地址】200023上海市盧灣區瞿溪路760號110A室【申請人地區】中國【申請人城市】上海市【申請人區縣】黃浦區【申請號
【摘要】 本發明公開的11α-羥基-4-烯-3,17-雄甾二酮的制備方法是以表氫化可的松為起始原料,經過與NaBH4和NaIO4反應降解而成。本發明提供的11α-羥基-4-烯-3,17-雄甾二酮選用了一種廉價的起始原料表氫化可的松,它是氫化可的松的副產物,其市場價格遠低于氫化可的松。另外采用NaBH4和NaIO4來降解,較表氫化可的松(II)與活性的MnO2反應制得11α-羥基-4-烯-3,17-雄甾二酮工藝,其收率得到大大地提高。其收率在94%以上,因此使得本發明所提供的方法適合大規模生產。。該數據由<馬克數據網>整理 【專利類型】發明申請 【申請人】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 【申請人類型】科研單位 【申請人地址】200040上海市靜安區北京西路1320號 【申請人地區】中國 【申請人城市】上海市 【申請人區縣】靜安區 【申請號】CN200610027376.7 【申請日】2006-06-07 【申請年份】2006 【公開公告號】CN101085800A 【公開公告日】2007-12-12 【公開公告年份】2007 【授權公告號】CN101085800B 【授權公告日】2010-05-12 【授權公告年份】2010.0 【IPC分類號】C07J1/00 【發明人】王顯連; 鐘靜芬; 時惠麟 【主權項內容】1、11α-羥基-4-烯-3,17-雄甾二酮(I)的制備方法,是以表氫化可的松為起始原料, 經過與NaBH4和NaIO4反應降解而成。 【當前權利人】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; 江蘇佳爾科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【當前專利權人地址】上海市靜安區北京西路1320號; 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鄭陸鎮三皇廟村委胡莊頭302號 【被引證次數】4 【被他引次數】4.0 【家族被引證次數】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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