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摘要】1.請求保護的外觀設計包含色彩。 2.平面產品,省略其他視圖。【專利類型】外觀設計【申請人】上海聯樂實業有限公司【申請人類型】企業【申請人地址】201112上海市閔行區聯星路281號【申請人地區】中國【申請人城市】上海市【申請人區縣
【摘要】 一種以消聲方法為特點的消聲裝置,已往的消聲 裝置大多采用抗式結構,即通過阻礙氣流的流動,降 低氣流流速來達到消聲目的,但其消聲的效果不理 想。本實用新型采用在消音管筒的軸中心穿接一根 內管,用一帶多孔隔板設置在內管和管筒之間,形成 前大后小兩容腔,在后部小容腔內放置吸音材料并在 內管管壁上開設若干小氣孔,從而使本實用新型具有 阻抗結合,結構簡單,降噪效果好,油耗低等特點。 【專利類型】實用新型 【申請人】淳安縣新安江開發公司船廠 【申請人類型】企業 【申請人地址】311700浙江省淳安縣排嶺鎮 【申請人地區】中國 【申請人城市】杭州市 【申請人區縣】淳安縣 【申請號】CN91204059.9 【申請日】1991-03-16 【申請年份】1991 【公開公告號】CN2088167U 【公開公告日】1991-11-06 【公開公告年份】1991 【授權公告號】CN2088167U 【授權公告日】1991-11-06 【授權公告年份】1991.0 【IPC分類號】F01M1/10; F01M1/00 【發明人】潘光明 【主權項內容】1、一種由消聲管筒和連接法蘭所組成的氣流消音器,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管筒1軸中心穿接一根內管2,用一帶孔的隔板3設置在內管2和管筒1之間,其位置靠近尾端,形成前大后小兩容腔6、7,在后容腔7內裝填有吸音材料8,并在該段內管壁上開設若干小氣孔9,在前容腔6內管管壁上也開設有一段小氣孔10。 【當前權利人】淳安縣新安江開發公司船廠 【當前專利權人地址】浙江省淳安縣排嶺鎮 【被引證次數】10.0 【被他引次數】10.0 【家族被引證次數】10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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