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摘要】本外觀設計請求保護的產品是新開發的產品,該產品的一端 為筷子,另一端為具有書寫功能或化妝功能的筆具。【專利類型】外觀設計【申請人】林慧芬【申請人類型】個人【申請人地址】臺灣省臺南市【申請人地區】中國【申請人城市】臺灣省【申請號】CN
【摘要】 本實用新型為一種晃動燭光燈泡,包括有一燈泡外元、一結合座、一燈頭和相并聯的兩組鎢絲與一導電絲,在燈頭內部設有一控制器,連接在二鎢絲與導電絲,可使二鎢絲快速交替發光,而因人類的視覺暫留現象呈現出類似燭光晃動的景象,獲致設計的預期功效。 【專利類型】實用新型 【申請人】林逢禧 【申請人類型】個人 【申請人地址】中國臺灣 【申請人地區】中國 【申請人城市】臺灣省 【申請號】CN200620165683.7 【申請日】2006-12-20 【申請年份】2006 【公開公告號】CN200994215Y 【公開公告日】2007-12-19 【公開公告年份】2007 【授權公告號】CN200994215Y 【授權公告日】2007-12-19 【授權公告年份】2007.0 【IPC分類號】H05B39/04 【發明人】林逢禧 【主權項內容】1.一種晃動燭光燈泡,包括有一外殼、一燈頭與一結合座,其特征在于: 所述的燈頭內部設有一控制器,而結合座上設有一中央導電絲與二側鎢絲, 所述的中央導電絲與二側鎢絲的一端電連接在一起,另一端分別電連接控制器; 所述的控制器控制二鎢絲分別與中央導電絲形成電回路,二鎢絲交替與中央導電 絲導通并發光。 【當前權利人】林逢禧 【當前專利權人地址】中國臺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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