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專利類型】外觀設計【申請人】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【申請人類型】企業(yè)【申請人地址】中國臺灣【申請人地區(qū)】中國【申請人城市】臺灣省【申請?zhí)枴緾N200630007858.7【申請日】2006-03-20【申請年份】2006【公開公告號】CN3
【摘要】 本發(fā)明提供一種項目選擇方法。使用者可以通過與觸摸式裝置進行接觸、拖曳與釋放,從而選擇與啟動特定的項目,如軟件熱鍵或是選單選項。當指標器接觸且持續(xù)在感應器的表面時,顯示單元中會出現(xiàn)項目清單。當指標器沒有離開感應器表面且沿著觸摸式裝置拖曳時,則可以在清單中的項目間進行移動或卷動,并進行選擇且突出顯示。當指針器離開觸摸式裝置時,則選取的項目將會被啟動。。 【專利類型】發(fā)明申請 【申請人】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【申請人類型】企業(yè) 【申請人地址】中國臺灣桃園市 【申請人地區(qū)】中國 【申請人城市】臺灣省 【申請?zhí)枴緾N200610074654.4 【申請日】2006-04-21 【申請年份】2006 【公開公告號】CN101059744A 【公開公告日】2007-10-24 【公開公告年份】2007 【授權公告號】CN100517206C 【授權公告日】2009-07-22 【授權公告年份】2009.0 【IPC分類號】G06F3/048; G06F3/0488 【發(fā)明人】王景弘; 陳錫坤; 劉得權; 王怡勝; 黃星強; 黃明三 【主權項內(nèi)容】1.一種項目選擇方法,包括下列步驟: 檢測觸摸式裝置上的接觸; 相對應于該接觸,于序列的項目中選擇第一項目,設定為選取項目; 判斷該觸摸式裝置上的該接觸是否持續(xù); 若該接觸持續(xù)且朝一方向移動,則依據(jù)該方向于該等項目中重新選擇第 二項目,并將該第二項目設定為該選取項目;以及 若該接觸終止,啟動該選取項目。 【當前權利人】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【當前專利權人地址】中國臺灣桃園市桃園區(qū)興華路23號 【被引證次數(shù)】17 【被自引次數(shù)】3.0 【被他引次數(shù)】14.0 【家族引證次數(shù)】4.0 【家族被引證次數(shù)】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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